商报讯(记者 郭进 通讯员 刘远伟 林茂红)拍照片的时候,很多人喜欢对着镜摆出“剪刀手”,如果在高速公路开车,可千万不要这么做了!1月26日,在瑞安做生意的方某在金丽温速公路开车时,就对着监控来了这么一下。结果,他被罚了200元。
方某1990年3月出生,2010年拿到驾驶证,驾驶经验不算少。1月26日,他从瑞安开车回龙泉市老家过年。当天下午3点许,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方向距离青田服务区约1公里路段时,方某发现前方有摄像,便有了恶搞的念头,对着摄像头,伸出左手,比了“剪刀手”,头还微微向右侧倾斜作出可爱状,对着监控让其拍照。
他以为,没有交警会留意到这个行为。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这一幕正好被高速交警看到了,几分钟后,当方某开到青田服务区时,已有高速交警在现场等候。
“开始,他否认。自称,双手没有离开方向盘,也没有不文明的行为。”高速交警说,当方某看到监控时,才承认自己开车无聊,对着监控做出了危险的一幕。他说,在网上看到过类似的镜头,自己的朋友也这么做过,于是模仿着做了。
高速交警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。方某的行为违反了“文明驾驶”这一规定。对此,高速交对方某进行批评教育,并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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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5月15日17时2分,S26诸永高速永嘉往诸暨方向,距离古庙出口约500米处,一辆宝马越野车超速50%。当高速交警接到测速仪发回的图片时,发现这辆车不但超速,而且遮挡车牌照号码。更离谱的是,驾驶员通过测速器时,一只手握方向盘,另一只手对着镜头竖起中指。
2014年6月11日,驾驶员何某在台州高速公路上违法占道行驶,突然有闪光灯一闪,那一瞬间,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摆出“剪刀手”。高速交警对何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,并对其行驶中摆POSE的行为进行警告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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